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国富奥城叁期A4地块二标房产实测比选项目,业主为河北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项目资金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富奥城叁期A4地块二标房产实测项目
2.2项目地点: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王化庄村国富奥城叁期A4地块
2.3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4比选范围:国富奥城叁期A4地块二标:21#-23#楼(住宅、储藏间、商业)、24#-25#楼(住宅、储藏间、商业)房产实测工作,本工程统一招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房产实测,实测完毕分阶段出具合格的房产实测报告。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23#楼45日历天,24#-25#楼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比选申请人具有相应的丁级不动产测绘、地基测绘、房产测绘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一名公司报名;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 23日至2021年03月25日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国富奥城叁期A4地块办公室报名领取比选文件资料。
注:1.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比选人联络。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 01日14时30分,地点为清河县国富奥城叁期A4地块叁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河北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
地 址: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王化庄村国富奥城叁期A4地块
联系人:王弘力
电 话:1593118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