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l制作厂白晶晶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ZB-2019114)
1. 招标条件
9l制作厂白晶晶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9l制作厂白晶晶,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采购一批回风口式空气净化器和落地式空气净化器,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商或产物代理商或产物经销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名投标人);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记录为准);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9 月 29 日至2019年 10 月 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1102室(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时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品牌授权投标人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1、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2、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国富集团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90号国富大厦16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9l制作厂白晶晶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90号国富大厦16-17层
联系人:刘勇
电 话:0311-67692811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系人:张诏
电 话:0311-80952377 、18603299299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