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比选人:9l制作厂白晶晶
2、项目名称: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财务审计服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服务
3、比选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
4、比选地点:槐安东路90号国富大厦9l制作厂白晶晶18楼会议室
5、项目概况:本次比选共为两个项目,项目内容分别如下:
(一)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财务审计服务
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产总额(万元) |
公司所在地 |
1 |
承德森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21968.02 |
承德平泉市 |
服务期限:2019年8月19日-8月30日
(二)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服务
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产总额(万元) |
公司所在地 |
1 |
承德森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21968.02 |
承德平泉市 |
服务期限:2019年8月22日-9月10日
6、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财务审计服务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在河北省内依法成立3年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在河北省内设有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3.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近叁年提供过股权转让项目的财务审计服务;
5.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近叁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二)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在河北省内依法成立3年及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在河北省内设有分所的资产评估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3.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
4.近叁年提供过股权转让项目的资产评估服务;
5.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近叁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无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申请人,请联系项目联系人并于2019年8月15日17时30分前,携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纸质证明材料前往槐安东路90号国富大厦9l制作厂白晶晶指定地点参加本项目比选报名工作或将上述报名文件的扫描版发送至25097905@参加本项目比选报名。
7、项目联系人:韩永利0311-67692832 王翔宇0311-67692759